在驾驶过程中如若不幸触犯轻微伤交通事故的红线,驾驶人员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车,同时应尝试针对赔偿事宜与受害方展开积极协商。
停车完毕之后,必须毫不犹豫地拨打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报警电话报案。
当警方抵达现场后,必将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工作,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作出一份详尽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或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在道路上发生的未导致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事实以及成因均无异议的话,应当在详细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及其联系方式、机动车牌照号码、驾驶证号码、保险凭证号码、碰撞部位等关键信息后,共同签署协议,然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损害赔偿事宜。
然而,如果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事实及其成因存在争议,则应当立即向警方报案,以便于警方及时介入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