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城市大区之外,选择出国定居;
或者因各种原因,例如离休、下岗失业、自然死亡(或经司法程序宣告死亡);
以及涉及到的如拆迁安置、翻建自有居住房屋;
购入公有住房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分期付款方式;
购买新建住宅楼宇或二手房产;
偿还贷款提取资金,直至债务偿清;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者、特别贫困人员(边缘人群)及患有严重疾病群体;
授权他人进行贷款还款提取;
以租赁商品住宅楼宇或者租赁公共出租屋等形式提取现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