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涉案人员在与其他人共同燃放烟花爆竹的过程中导致了眼部伤害,那么,若是与之一同进行放烟火行为的参与者确实存在过失,那么应该由这位具有过失行为的人士来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然而,当这种伤害事故是由于参与各方均存在过失时,按照各自所犯过失程度的不同,确定谁该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以及相对应的比例。
若是受伤结果并非由于外界因素介入所致,而是源于自身行为不当,那么,这部分责任便需要由伤者自行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