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快递不慎被他人领走,当事人若具备调阅监控查找该方身份的能力,便有权向其追讨并请求归还其物品。
此外,当事人亦可选择向警方报案,因为对方领取快递的行为有可能构成盗窃罪,此案件将由社区民警负责审理。
同时,当事人还可以尝试与快递站点取得联系,了解是否因快递员等工作人员的疏忽而导致快递遗失。
若证实确系快递公司方面的过失所致,当事人有权向其提出赔偿要求。
若当事人的快递已进行保价,那么在快递遗失时,应按保价金额予以赔偿;
反之,若当事人的邮件未进行保价,则在邮件遭受损坏或丢失时,需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