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运输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问题,解决之道为:
首先应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以明确合同的具体履约地点;
如若此项协商未果,将依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文或广大交易社会所公认的习惯作法予以判定履行地点;
如上两种途径均无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如果给付的是货币,那么应当在接收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反之,如果交付的是不动产,则应在该不动产所在的地区履行;
而对于其他类型的标的物,其履行地则应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进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