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资企业合伙人的加入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在新合伙人正式步入合资企业的舞台之前,必须要得到其他所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其次,他们需要按法律要求签订一份详细的书面入伙协议。
签订这份协议的过程中,原有的合伙人有义务向新合伙人全面地介绍原合伙企业的运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
而所谓的“合伙人”,则是指那些通过投资组建合资企业并积极参与其中经营管理的组织或个人,他们是合资企业的核心力量。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