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存在如下特定情形,则抚养费可考虑逐年提高。
具体情形为:
一方直接承担未成年人子女抚养责任的,或者未成年子女因面临特殊困境而需要额外资助时,该方有权申请提高抚养费金额。
当非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年度收入有所增长时,也可依据实际情况提出类似诉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规定,婚姻关系结束之后,如有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教育,则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用。
关于费用的具体数额及支付期限的长短,双方可先行协商达成共识;
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在此特别强调,上述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未成年子女在必要时刻向其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原有协议或判决所确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