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意外事故,是否需要报警处理?
若您不幸遭遇车祸,并导致本人或他人无性命之忧,同时亦未对公共基础设施产生任何损害,那么此时,无需拨打报警电话;
然而,倘若此事故导致了生命丧失或者对公共设施造成实质性破坏,务必迅速报警寻求帮助。
关于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如下:
首先,交通管理部门将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
其次,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进行明确认定;
接下来,交通管理部门将组织相关方进行赔偿调解;
最后,如有需要,可委托律师或亲自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常情况下,应在事故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庭审理期间,各方当事人均有权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以期达成和解协议。
若调解失败,则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裁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