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工作时间内误伤同事且并非出于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则该情况可被视为工伤性质,此时雇主需向受害者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费用,相关款项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取;
如雇主未能履行此项义务,则应由其自行承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
然而,如果该行为被判定为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那么侵权方即需要对受害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