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由于恶劣气候因素导致机动车受到损害,如若投保了相应保险产品,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对于一些特殊的商用保险项目,其具体条款可能会对此类情况进行特别约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机构对于不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应于做出核定决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送拒绝赔偿或拒绝支付保险金的通知文件,同时详细阐述拒绝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