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若协议离婚,则应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财产分割事宜,但如遇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之情形,可诉诸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相关规定及实际财产状况,以确保孩子、女性以及无过失方的利益为首要考虑因素进行裁决。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规定,在离婚之际,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置方案应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遵循保护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基本原则作出最终判决。
此外,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方面,也应依法给予充分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