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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企业法律上有哪些不同

个人合伙企业法律上有哪些不同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2024-05-09 18:20:15 已帮助15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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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企业法律上有哪些不同
关于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之间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个人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依照双方达成的协定,各自提供包括资金、实物、技术等在内的各种资源,共同参与经营活动并从事体力劳动。
这种形式下,合伙人需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其次,合伙企业则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各类组织所设立的普通合法企业及有限合伙企业
再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需要对合伙企业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仅需根据其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来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合伙人可以选择使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为出资方式,同时,普通合伙人亦可选择以劳务作为出资方式。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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