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被告被指控犯有强奸罪行,他/她并非必定会被拘留;
然而,若该被告为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且具备法定紧急情形之一,公安机关有权依法行使权力进行先行拘留;
另一方面,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持有需要逮捕的观点,应在拘留之日起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申请。
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可将提交审查批准的期限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