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产生的负债。
其次是在法律框架内,夫妻二人协议明确规定应由其中一方承担的债务。
再次,当夫妻一方因为个人消费过度或不适当,例如参与赌博、吸食毒品以及过量饮酒等行为而导致的负债。
此外,当配偶一方无视另一半的意愿,私自资助那些缺乏抚养责任的人员而产生的债务也是个人债务之一。
最后,如果某一方独立自筹资金从事商业或生产活动时产生的负债也属于个人债务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