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借贷交易中,双方签署的金额与实际发生借款金额不相符的合同通常仍具备法律效力。
若贷款合同系由具有缔结合同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且经过深思熟虑后所签订,且该合同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层面上均得到合法合规性的认可,并充分遵循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原则,那么此类合同便被视为有效。
至于实际借款金额与合同约定金额存在差异的情况,这可能源于借款金额的调整;
亦或是其中一方未能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