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若需加班至深夜11点钟,则其相应的加班薪资应当依照不得低于其基本工资数额150%的标准进行计算;
而对于雇主而言,若在休息日要求员工继续工作直到午夜11点并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补休措施时,那么就必须向与该员工合作的当事人支付加班薪酬,这个金额应当不低于该员工日均薪资的200%;
最后,如果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雇主要求员工加班至深夜11点,那么他们所需要支付的加班薪资将不得低于该员工日均薪资的300%。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