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孕七个月之后想要离婚的情况,倘若夫妇二人都希望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且在财产分配及子女出生后的抚养权归属等事宜上达成了共识,那么他们可前往任一方的居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完成相关手续后,待时满三十日的冷静期完毕,夫妻俩便可再次赴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书。
若在此过程中,只有女方有意向离婚或者尽管双方均有意愿离婚,然而在前述诸多议题上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女方有权依法向男方所在居住地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接下来,法院将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如符合立案标准,则会予以立案处理,并将起诉状送达至被告手中。
被告需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随后,双方需耐心等待法院发出的开庭通知,共同出席庭审,等待法院做出最终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