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止侵权行为的持续进行;
2.排除对他人权益产生阻碍的不当因素;
3.消除可能对他人人身安全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的风险;
4.归还所侵占的他人合法财产;
5.恢复原有之状态并使其不再受到破坏;
6.对损坏的物品进行修复、重新制作或更换;
7.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8.对于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9.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因侵权行为对他人声誉和形象带来的负面影响,并恢复其名誉;
11.向受害人表示诚挚的歉意。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