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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南的、我在惠州怎么起诉离婚

我是河南的、我在惠州怎么起诉离婚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5-05 13:10:13 已帮助23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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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南的、我在惠州怎么起诉离婚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针对离婚问题的重要条款如下所述:
首先,第一千零六十九条明确指出,“子女需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即子女不应干涉父母的离婚、再婚及婚后的各项事宜。
其次,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无论父母的婚姻状况如何改变都不应中断履行。
接下来,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详细阐述了“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即夫妻双方若达成自愿离婚共识,必须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在这份协议中,需要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然后,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即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算,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如有反悔,均可向该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然而,若超过这一期限且在随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未能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书,则将被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紧接着,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当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双方确实为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时,方可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书。
最后,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中的任意一方若希望离婚,可先通过有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果,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应当先行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则应当准许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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