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来看,催收人员寻找并前往借款人所在单位进行催讨行为本身并不违规。
然而若催收人员进一步在工作场所内无度宣传披露借款人的债务状况、使用不实言论加以揣测或侮辱、骚扰借款人等人身权益,便会导致违反相应法律规定的违法乃至犯罪现象产生,至此时,催收人员将面临一系列相关刑事责任的追究。
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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