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文件或文书时,即使未曾留下指纹痕迹,其依然具备法律约束力。
这是因为在法律体系中,签字、盖章与指纹都被视为同等法律效应的证明方式。
故而,在书写欠条时,并不一定必须按上指纹。
只需将欠款缘由及具体金额清晰明了地表述出来,且欠款人签字确认后,该欠条即可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即便欠条上既无指纹也无签字、盖章的情况出现,但如欠款方已实际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借款方对此表示认可,那么此份合同同样可以被认定为有效成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