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全转让的情况下,债务责任将全部转移至其接收者,原先的债务人失去了此项职责,而转为由新接收者全权承担。
在此过程中,原债务人的身份发生转变,成为新的接收者,同时并由他们负责本应由原债务人支付的所有债务。
反之,若采取代偿方式,虽然仍由新接收者担负起偿还的义务,但无论是法律角度还是实际操作上,债务的负债方仍为原始债务人这一事实无法改变。
因此,一旦纠纷产生,诉讼的对方当事人仍将是原先的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