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有资格凭借相应的证据文件和程序手续(包括申请报告、城市原始户籍证明或者户口底册的复印件,由街镇或居(村)委员会开具的证明,以及被投靠者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进行恢复户口的申请。
如果涉及到宣告失踪(死亡)的情况,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解除失踪(死亡)证明。
他们可以直接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的户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四)
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