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此明确地通知您,律师费用的收取是遵循市场调节原则进行的。
实际的收费金额将取决于当事方与每位律师之间约定的协商。
同时,对于担任案件代理人这一项业务,相关的服务收费标准如下所示:
(1)根据庭审阶段来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首先,计件收费的基准标准为每宗案件3000元至15,000元不等;
其次,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的准则为:
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收取标的金额的10%作为费用,最低收费则为3000元;
对于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范围内,收取标的金额的6%作为费用;
对于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范围内,收取标的金额的4%作为费用;
而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标的金额的2%作为费用。
最后,收取费用的计算方法是以争议标的金额的差额累积相加计算得出。
(2)针对再审以及申诉两个类型的案件,将分别按照该审判阶段确立的收费模式与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律师服务费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