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离婚诉讼中发现任何一方有严重的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且经过相关当事人的正式申诉,法院有可能依法做出不予对方分配夫妻共有财产的裁决。
此举符合我国法律对于离婚期间财产分配的明确规定,即当夫妻中的一方存在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等行为,甚至是试图通过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来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下,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法院有权对该方予以少分或不分财产的处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