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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财务公开

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财务公开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5-03 14:15:23 已帮助29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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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财务公开
在强调农民集体财务监管力度的基础上,财务公开政策的出台有助于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向着更加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并且也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福建省的实际情况,我们制订了这套灵活有效的财务公开制度体系。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除非债权人债务方针对财务公开事宜达成共识,否则债权人并不具备要求财务公开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倘若债权人同时拥有公司股东身份的话,则有权提出财务公开的请求。《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
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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