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未能及时完成信用卡还款引发的违约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较为严重,不仅要承担未偿还最小金额5%的滞纳金,同时还须承担罚息责任,即自交易发生之日起按照每日实际本金的万分之五计算利息,并以月为单位收取复利直至全部欠款还清为止。
此外,这笔未偿债务还可能导致个人良好信誉评价受损,进一步限制持卡人未来5年内有资质申请到信用卡或是得到银行提供的贷款服务。
更为严重的是,若拖欠还款超过3个月或者银行为催促还款两次以上但依然未能如期履行职责的话,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将会被银行冻结,其身份也将被列入银行内部禁止接受业务的‘黑名单’范畴,银行还有权提起诉讼,指控持卡人涉嫌信用卡欺诈以及恶意透支行为,而相关法院将强制执行判决结果。《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