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虚假广告罪之量刑所设定的明确界限为:
处以两年以下期限的有期徒刑或工作日,同时附加罚金的处罚方式。
虚假广告罪乃是指那些广告主、广告经营商以及广告发布单位在实施广告过程中,违反了国家法律关于广告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故意制作虚假的宣传内容来推广和推销其商品或者服务,并达到相应程度的犯罪行为。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的相关条款,对于这些广告活动的参与者们,如果他们违反了国家监管法规,肆意地利用广告进行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宣传,并且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话,将面临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须缴纳罚金或者单独罚款的严厉制裁。
这其中,《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就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