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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5-03 10:50:17 已帮助13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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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所述,以下内容将受到保护:
(1)自然人的基本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及身体权;
(2)专属于个人的识别标志,例如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
(3)象征个人身份与自尊心的人格尊严权;
(4)属于个人亲密空间的人身自由权以及涉及到个人隐私知情权的其他人格利益;
(5)由于非法监护行为导致的监护人与其子女或亲戚间的亲情受损;
(6)对于已故自然人间有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荣誉、隐私以及其遗体遗骨等权益的维护。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具有特殊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因为侵权行为造成永久性的丧失或实质损害,也包含在这份解释中。《最高法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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