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经济犯罪辩护专题 > 经济犯罪把钱还了会坐牢吗

经济犯罪把钱还了会坐牢吗

经济犯罪把钱还了会坐牢吗
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2024-04-30 11:10:19 已帮助88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经济犯罪把钱还了会坐牢吗
1、在诈骗案件中,若情节尚属轻微程度,且犯罪嫌疑人身犯此罪后,已将所有骗取的赃款全数退还受害者,同时获得了被害人的充分谅解,那么根据具体案情,法院可能会给予无罪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2、在两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下,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有义务聆听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与合法性进行深入审查,并在此基础上主持制定和解协议书。
对于那些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为名义,实际却取走了货款,最终未能购买到任何物品,反而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偿还的行为,我们需要重点考察其真实动机、双方之间的关系、事件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方式、拖欠的情节及其所带来的后果等因素,以便能够准确地判断出他们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
例如,如果能够明确得知该行为是出于代人购物的初衷,但由于某些原因未能成功购买所需物品,而挪用的款项仍然计划归还给受害者,则不应以诈骗罪论处。
然而,如果行为人借着代购的名义,实际上实施了诈骗行为,骗取了大量财物,并肆意挥霍,毫无归还意愿,甚至无力偿还,那么就应该以诈骗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