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银行担保人可采用如下方法:
首先,可向法院提交主合同效力不存在的佐证材料;
其次,若能提供债权人恶意欺诈或压迫保证人,导致其在无法表达真实意图的情形下签署保证合同的证据;
再者,若能够提供保证合同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甚至是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严重不符的证据,则均有助于撤销该保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