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被继承人曾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则遗产必然遵循其意愿进行分配;
倘若未订立遗嘱,将会依据法定继承方法处理遗产,这包括两个阶段:
首先,由直系亲属中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获得遗产份额;
其次,如果前述顺位无受遗赠人时,才将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享有此权利。
在法定继承过程中,唯有当第一顺位无人继承遗产时,方会轮至第二顺位继承人。
然而,若争议较为严重,有关继承事宜可通过法定程序解决,最终究竟能够顺利取得多少遗产,需等待法院做出裁定和核实确认。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继承首先须前往公证机构履行相关手续,领取房产继承公证书,随后方可转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正式登记并享有所有权。
关于遗产继承方式主要有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两种可能性,若被继承人在生前未对此事做出任何明确遗嘱指示,那么将依照现行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方式加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