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异家庭中子女抚养权归属事宜,当事人首先有权自行作出决定,如若协商未果,也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在我国现行司法制度下,法院通常会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进行抚养,而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则会综合考虑其权益与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做出裁决。
同时,抚养费用的承担方式及金额同样需由父母双方先行协商确定,如若无法达成共识,则由法院依据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予以判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