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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造成损害要赔偿吗

紧急避险造成损害要赔偿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25 17:00:11 已帮助14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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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造成损害要赔偿吗
在紧急避险过程中,如造成任何损害,紧急避险人均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若险情源自某个人或团体,那么该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对于因紧急避险而造成的损害,该责任应由引发险情的相关人士承担。
如果危险的产生源于自然因素,紧急避险人则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责任,但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为使国家、公共利益以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即使造成了损害,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若紧急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并导致不应有的损害,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通过减轻或免除处罚来加以处理。
紧急避险,是指在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为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不得已而采取的牺牲较小一方的合法利益,从而保护更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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