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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未曾提及的房产怎么继承

遗嘱未曾提及的房产怎么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4-23 15:50:08 已帮助28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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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未曾提及的房产怎么继承
关于遗嘱未明确提及的房产,应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法定继承处理。
在法定继承环节中,上述财产产权可按先后次序进行分配:
首先是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对象,如其已婚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直属父母等成员;
其次则为第二顺位的继承对象,包括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孙子孙子女的直系长辈。
自遗产产生并进入继承过程起,首先依法依规由第一顺位继承主体获得所有权,若无此类继承人存在,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主体继承相应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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