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抵押权人过世,则其合法继承人有权依照抵押合同载明之条款执行债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债务履行期满后,若抵押权人未能获得完全清偿时,可与抵押人协商决定抵押物价格变更方式或通过拍卖、变卖此抵押物所得款项予以偿还;
如协商无果,则抵押权人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在抵押物价格变更或通过拍卖、变卖的情况下,其价款超出债权额部分将归属抵押人,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