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制定对员工旷工行为扣除三倍工资的规定并非合乎规范。
同行业内部相关管理标准皆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在处置员工工资问题上所进行的扣除行为,其上限不得超过当天薪酬的70%,或者是月度奖金的30%。
然而,扣除三倍工资则明显超出了这一合理区间范围,因此,对于用人单位在其内部管理准则中所强调的此类条款,我们必须予以公正客观地看待并判定其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这种规定也将被视为无效性质,劳动者无需遵照执行。《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