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机动车辆损害责任赔偿中的无辜受害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我们有以下具体措施来解决:
首先,无辜车主可以向肇事责任人的全责一方进行财产损失赔偿的索取;
其次,依据中国的《保险法》相关条款,无辜的受害方有权直接向对方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最后,他们还可以选择向自身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在获取补偿金之后,通过转让追偿权的方式,实现由保险公司代为行使向侵权方的追讨赔偿权利,即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