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当从建筑物内抛掷或从建筑物上方坠落的物品对他人产生不利影响并目前无法明确特定侵权者时,除了能提供充分证据以证实自身并不构成侵权行为的相关人员之外,其余可能涉及到的建筑使用者皆需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
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向整个建筑物提出诉讼请求,并要求被告方进行举证来证明其自身并非侵权者。
然而,最终的审判结果以及诉讼胜负的判定,则需要依赖于案子本身的具体情节和证据材料等因素,只有通过法院严格的审查与判断才能得出结论。
同样,诉讼胜诉之后能否顺利获得相应的赔偿款项,也需要依据被执行人物资状况以及其是否具备足够的赔偿支付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