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楼宇之间因漏水问题产生纠纷时的解决步骤,首要任务便是探明该建筑物维护义务的归属方。
一般来说,公共设施的维护责任应由物业公司承担并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至于私人区域,则需依据其是否属于公共部位加以区分对待。
倘若各当事方在事先已经达成了相关协议,则应当遵照执行;
若尚未有明确规定,那么对于私有的区域,产权所有者自然拥有维护和管理权这方面毋庸置疑,但是对于公共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应当由何方承担,这便成为了争议的焦点所在。
然而,防水层在大多数情况下会被视为共用设施,由于它通常处于隐藏状态,因此通常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者应承担合理使用期间所产生的义务,而楼下住户作为受惠方亦负有相应的义务,这个义务主要体现在相关费用的分担上。《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