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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在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4-20 16:40:03 已帮助12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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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婚姻双方在取得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书之时,其所签署并得到政府机构认证的离婚协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定的拘束力。
倘若任何一方在离婚后不满一年内欲对协议中所约定的财产分配事项提出异议,必须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申请改变或者撤销原有的判定结果。
然而,若经审理过程并无证据显示签订协议时曾受到欺诈或是胁迫影响,那么法院将有权根据现有事实作出制裁,驳回原告的申诉请求。《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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