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生因对小三感情深厚而以遗嘱形式将房产赠予给对方这一事件,其有效性值得我们深思。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一位市民在生前都可以通过设立遗嘱来决定自己的产业如何分配。
然而,对于那些选择将财产赠送给国家、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士而言,这份遗嘱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和要求。
此外,遗嘱的形式多样复杂,主要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等五大类。
然而,给予小三房产的该份遗嘱却由于背离了公共道德原则及社会伦理规范,因此被判定为无效。《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