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证金设定的诉讼时效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担保合同的法定时效通常定为三年,且从权益所有人得知或应当知晓其权利遭受损害以及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之日开始进行计算。
在保证合同中,“一般保证”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如若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需要由保证人来担负保证责任的条件;
而“连带责任保证”则是当事人双方在保证合同中明确保证人和债务人对所涉债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