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债务人可以取回留置物的情况有什么

债务人可以取回留置物的情况有什么

债务人可以取回留置物的情况有什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18 11:40:12 已帮助93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债务人可以取回留置物的情况有什么
留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抵押,它是一种不动产或动产的占有支配,而其客体便是留置权的标的物;
所谓的留置权标的物,其定义为当债务已经到了应偿还的期限,但携带着债务的当事人却未能按时偿还款项,那么根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力,债权人就拥有了对当事人名下财产进行扣押并由自身实行占有制裁的权利。
然而,债务当事人在两种特定情形之下,将有权收回原本被留置的财物:首先,在主合同中已经存在明确的条款予以规约;
其次,如果债务当事人处在此前提及的期间内另外提呈了贴合债权人要求的担保,且符合被债权人接纳的标准,债务当事人亦将有权收回留置物。《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七条
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