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证驾驶机动车情况下被开具罚单后并不必然导致被拘留处理。
依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未获取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甚至被暂时扣留期间仍擅自驾驶机动车者,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高达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处罚,情节严重者可并处以十五天以内的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