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以及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其保护期限并未受到任何时间上的约束。
而对于发表权及复制权等其他相关权利而言,其保护期则被设定为持有人的终身期间,同时在持有人去世后的50年内继续存在,直至该五十年后的12月31日为止;
若涉及到合作创作的情况,那么这一保护期限将自最后离世的作者的死亡之日起算,同样坚持至该五十年后的同一日期方才结束。《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