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人未能及时归还借款时,债权方可通过与其借贷人进行友好沟通和磋商,共同约定明确的偿债期限。
若涉及到法院已作出的对于执行款项的裁定,债务方若因短期内无足够支付能力而无法全额偿还,亦可寻求分期付款这样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困境。
面对有能力却故意拖欠还款的情况,债权人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合议庭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出裁决,以实现对借款的强制性偿还。
至于那些尚未明确具体的约定偿债期限的借贷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归还借款权益;
而作为债权人的一方则有权利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等方式,敦促借款人在合理的期限内予以全额偿还。《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