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须遵守以下法律规定:
在通知送达至受众方后立即生效,无论是用人单位的无过错性解雇还是经济性裁员都必须预先向劳动者提前一个月进行告知通知;
而对于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依据相应法定程序单独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则无需事先向对方发出此类通知。
在此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也同样适用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