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任何企业或自然人公开公民信息,则可能涉及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犯罪行为。
对于触犯此罪的个体,具体的法律制裁如下:
在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下,被告人将面临最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需要同时承担缴纳罚金的惩罚;
如果情节极其恶劣,其刑期将达到最高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还需支付罚金。
而所谓的“贩卖信息”,主要是指这类行为人或是担任国家机关、金融、电信、医疗等重要职能部门职务的人员,他们在行使自身职责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未经授权,擅自获取公民的私人信息,并违反信息拥有者的意愿,或者扭曲信息拥有者的真实意图,再将这些信息非法提供给他人或者予以售卖。
这其中的“个人信息”均包含了面向公众公开的公民姓名、电话号码以及出生日期等在内的诸多详细内容。
另外,无论是通过盗窃还是采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都应当按照上述贩卖信息罪的法律流程进行处理和追究责任。《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