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签署之后是否能够进行名称变更,需要依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来深入研究并进行妥善解决:
1.如果购房者购买的商品房尚未在相关交易中心办理备案手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也就是合同尚未正式备案,购房合同依然是可以进行相应的名称变更的。
2.倘若所购商品房已完成至交易中心备案阶段,但其仍处于未通过竣工验收的状态,那么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仍然有机会进行合同名称的变更。
3.然而,若所购商品房不仅完成了交易中心的备案手续,且已然顺利通过了竣工验收,那麼在这种情况下,便无法继续执行对合同名称的变更操作了。《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